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信院通〔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二级机构自评、考核工作专班评议、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各二级机构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综合考核结果
1.优秀集体(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董事会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保卫处、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良好等级(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科技处、附属幼儿园、招生就业处、信息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
3.其他二级机构均为合格等级
二、专项考核结果
1.教学工作考核排名
(1)有专业学院
第一名: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二名: 艺术学院
第三名: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四名: 管理学院
第五名: 国际商学院
(2)无专业学院:
第一名: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名:通识教育学院
2.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专项考核
第一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名: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三名: 通识教育学院
第四名: 国际商学院
第五名: 管理学院
第六名: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七名: 艺术学院
3.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专项考核
第一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名: 艺术学院
第三名: 国际商学院
第四名: 通识教育学院
第五名: 管理学院
第六名: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七名: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4.学生工作专项考核
第一名: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二名:艺术学院
第三名: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四名:国际商学院
第五名:管理学院
5.就业创业工作专项考核
第一名: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二名:国际商学院
第三名:艺术学院
第四名: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五名:管理学院
公示期为5天(2024年1月16日至20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此公示期内向学校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学校人事处13874977639,学校纪检监察室18075153712。
学校2023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