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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员工入职须知

更新时间:2022-02-25 14:22:50 点击:

    一、新员工报到

1、新员工是指经过学校正式招聘程序,经我校董事会、党委会、校务会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由人事处正式发放《录用通知书》可以入职上班的员工。

2、新员工在接到学校人事处发放的《录用通知书》后,按《录用通知书》要求到人事处报到。

3、新员工办理报到手续后,凭《湖南信息学院安排工作人员通知书》到部门报到,如有联系电话变更的请及时告知。

4、在长沙没有住处的,可向人事处申请教师公寓(住房申请与安排标准参照《湖南信息学院教师公寓分配与管理办法》内容要求)。

5、新员工办完报到手续后,自行到长沙交通银行办理储蓄卡,然后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学校财务处8号窗口登记工资卡信息。

6、有私家车的新员工办完报到手续后,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交到保卫处(地址:进校门右边立业楼一楼保卫处办公室,注:每人仅限登记一台车辆)。

7、新员工正式到岗之后,请加入湘信院工作QQ群:31679195。

二、工作任务安排

1、新员工根据岗位安排,持人事处派发的《湖南信息学院安排工作人员通知书》到部门报到,所在部门接到新员工《湖南信息学院安排工作人员通知书》后,填写《湖南信息学院安排工作人员通知书》回执单返回人事处,并安排新员工工作任务。

2、部门负责人向新员工介绍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三、报到须知

1、新聘人员入职即到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待领取毕业证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合同权益,后果自负。

2、原则上新聘教职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即将到期时,本人在OA工作流程中提出转正申请(oa账户名为本人姓名,首次登录没有密码,登录后重置密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核后报校务会讨论通过,方可转正。

3、新聘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后,由人事处办理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凡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必须在我校参保,特殊情况已办或社保在办理之中尚未停保不需我校再办的须经领导同意,并提交书面说明及参保证明性材料。

4、新聘教职工须认真学习《教职工手册》和学院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特别是请假事宜须在OA工作流程中填写请假条,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由人事处备案,未备案的按旷工处理;离职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到人事处,擅自离岗5日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险一金事项告知

1、我校社会保险参保机构:长沙市人社局、长沙市医保局。

人事处给教职工办理参保后,可在www.cs12333.com上注册查询社保参保情况,也可在“我的长沙”APP上查询;医保查询由个人下载“湘医保”APP,注册后登录查询。
    2、医保卡办理方式: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长沙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医保卡开户业务。

3、社保卡查询方式:
    微信关注“智慧人社”公众号——点击“社保服务”——登录或注册——点击“社保卡信息”——点击“卡基本信息查询”。
    4、社保卡申领方式:(没有湖南省社保卡的参保人员)
    1)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人社局(韭菜园小天鹅戴斯酒店旁)二楼的社保卡柜台办理,可现场制卡领卡。
    (2)微信关注“智慧人社”公众号——点击“社保服务”——登录或注册——点击“社保卡信息”——点击“社保卡线上申领“——点击“给自己申领”——填写信息、指定申领区县、选择银行及网点、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及头像照——找银行工作人员制卡

(3)社保卡: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采集个人信息,待审核通过(智慧人社可查询)后,携带本人1寸白底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手机交通银行星沙支行网点办理。

5、关于医疗生育保险:在长沙市医疗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生产可享受医保待遇,生育保险须连续参保11个月方能享受生育待遇,生育津贴须在小孩出生之日起7个月内申请。“湘医保”APP上可查询医疗协议定点医院,异地住院的须提前在此APP上登记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在就诊医院结算报销。

6、关于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须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报告,以便学校及时向工伤局报告备案。除事故当时紧急救助外,原则上必须长沙市工伤协议定点医院治疗方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公积金汇缴机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办理后,可在官网上注册登录后查询,网址www.csgjj.com.cn,也可在“我的长沙”APP上查询。公积金办理后,单位不另外办理公积金卡,个人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提供交通银行卡或建设银行卡即可。

、新聘教职工要认真阅读此提示,相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教职工本人失误未能及时办理,由其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