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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8-07 01:16:15 点击:

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湘办发〔2017〕42 号)、《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芙蓉学者招聘和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30名、讲座教授20名、青年学者60名。其中,特聘教授、青年学者招聘计划面向全省普通高校,讲座教授招聘计划面向省属普通高校。根据教育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要求,部属本科高校、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招聘计划分类单列,其中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具体招聘指标根据三类高校申报情况予以确定,并适当向省外、境外引进人选倾斜;讲座教授具体招聘指标根据省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情况予以确定。

   (二)招聘要求

   1.各高校要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及产教融合基地和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或“双高计划”、特色与重点专业群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科学设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应突破的重点领域及教学科研任务。

   2.各高校设置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岗位,要优先考虑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特别是我省“三高四新”战略需求,重点着眼于我省和学校所在地区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在遴选推荐招聘候选人时,要注意区别不同学科(专业群)的特点,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考察其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对从事工程技术领域的候选人要避免过于强调其论文的倾向。

   3.特聘教授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5年,聘期内应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截至2021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讲座教授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3年,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截至2021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2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青年学者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3年,聘期内应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截至2021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各高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下大力气从省外、境外招聘芙蓉学者。省外、境外人选不占用推荐名额(含2019年10月1日以后学校从省外、境外引进的人才);省属本科高校推荐的讲座教授候选人应全部来自省外,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讲座教授候选人应全部来自校外,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名额不限。

   5.省外、境外应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的人选,入选后须辞去海外、省外工作且无知识产权纠纷、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或在省外、境外无工作,并全职来湘工作。

   6.担任现职副校(院)长级(不含高校二级学院)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列入“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申报范围。

   (三)推荐名额

   今年芙蓉学者招聘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申报,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岗位省内候选人推荐名额由我厅根据各高校办学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和上一批芙蓉学者招聘入选人数和实际到岗情况进行分配,部分高校分配指标单独通知到校(见附件2)。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境外和省外候选人推荐名额不受限制。讲座教授候选人无论来自校外还是省外,推荐名额均不受限制。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招聘,各高校的候选人按岗推荐,每校每个二级学科设置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一次只能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二、考核工作安排

   按实施办法要求,从2019年起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聘期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均由聘任高校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2021年,有关高校应依据聘任合同,组织对2016年到岗的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具体名单见附件8)进行届满考核,考核内容为芙蓉学者受聘到岗工作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情况。参加聘期届满考核的芙蓉学者需认真填报《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9)。

各高校应结合所在单位或部门2020年年度述职测评,对2020年到岗的特聘教授、青年学者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情况请和本次芙蓉学者届满考核情况一并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开展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是优化我省普通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加强学术科研团队建设、提升科技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的重大举措。各高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其中芙蓉学者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做到政策、条件、推荐结果三公开,增强透明度,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对于芙蓉学者考核工作,各高校要对列入本次届满考核范围的特聘教授逐一核实,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相应机构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并形成考核意见。

   (二)落实党管人才原则

各高校党委要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加强对人选推荐、把关、管理、联系、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要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选推荐考察的首要项目,突出品德评价,实行一票否决。

   (三)建立科学评价机制

各高校要进一步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继续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综合评价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立德树人成效、学术创新贡献、服务重大战略能力、未来发展潜力,坚决克服“五唯”不良倾向。

   (四)严格材料审核

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各高校党委要对推荐材料中涉及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和国家安全等有关事项严格审核;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对推荐人选档案和推荐材料认真审核;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拟推荐人选材料需采取适当方式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不得上网公示)。

   四、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考核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3。有关表格可直接从湖南省教育厅官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子网本通知附件中(http://jsc.gov.hnedu.cn/tzjhgg/)下载。

   电子材料请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填写和上传,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各高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初始密码均为学校代码,各推荐候选人和考核对象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初始密码由学校管理员分发。请各推荐候选人和考核对象于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在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和材料的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相关纸质材料请各高校于2021年10月13日至15日报送至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邮编410005),联系人:叶坤燚,电话:0731-84402931,邮箱yekunyi@hnedu.cn;陈汉光、尹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电话:0731-84117881、84110450。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请各高校收到通知后,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由工作联系人将个人相关信息(见附件1)于8月13日前发至指定邮箱,以便我厅及时对接相关工作。

   附件:

    1.2021年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x

    2.2021年芙蓉学者招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岗位省内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相关材料要求.docx

    4.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xlsx

    5.2021年芙蓉学者招聘候选人汇总表.xlsx

    6.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docx

    7.“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申报人选限制解释说明.docx

    8.2021年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人员名单.docx

    9.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docx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8月2日